文件编号: | 信息分类: | 质量安全文件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16188-20180628-712445 | 发布日期: | 2018-06-28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检测行为和提高检测质量,决定从7月起开展2018年度全省建筑工程检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检测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等。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符合资质标准情况。
(二)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情况。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情况。
(四)检测报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真实性情况。
(五)检测机构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情况。
(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符合计量认证要求情况。
详见附件1检查记录表。
三、检查对象
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全省检测机构总量的60%。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
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检测机构。采取分期分片分批检查的方式,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一)各地要督促检测机构应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如实填报检测机构自查情况表。
(二)听取各地对本辖区内检测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汇报,并带回书面汇报材料。
(三)检查分组实施:
1、组长负责做好检查工作的组织安排。检查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现行规范标准,按照检查表内容,依次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所发现的问题事实。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判定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具体条款,并提出处罚建议。
2、检查过程中对所发现的问题事实,经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
3、对检测机构的检查结果,应于检查结束2天内汇总报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4、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签订书面承诺书,遵守检查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联系人:丁娱;邮箱:azjjjcgl@jxjst.gov.cn;联系电话:0791-88131115)
附件 : 检查记录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0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