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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3658-20180628-712277 发布日期:2018-06-28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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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全面启动2018年“清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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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景德镇市河长办印发《景德镇市2018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继2016、2017年之后的第三轮“清河行动”。从6月份开始至12月底,该市将用半年多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新一轮“清河行动”,巩固提升河长制、全面实施湖长制,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景德镇市2018年“清河行动”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督导三个阶段,涵盖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的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整治、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业化学肥料农药减量化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船舶港口污染整治、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渔业资源保护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和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破坏湿地和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整治、水库水环境整治等15个专项整治行动,分别由景德镇市委农工部、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市河长办统筹协调,同步强力推进。各牵头单位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涉河湖突出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个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发现问题全部解决。

  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河湖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河湖监管监控等举措,坚决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清理影响河湖健康的各类污染源,治理改善不达标河湖,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景德镇样本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