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信息分类:公示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15766-20180524-706511 发布日期:2018-05-24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所需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   文章字号:    标准          文章字体:  雅黑  宋体

  按照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标,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解决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的堵点和痛点为出发点,不断简化材料,提升服务效率。

  为适应新时期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建设,力争年底前陆续基本建成投入使用。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实行属地化管理,且各地信息化程度不一,为此,当前各地不再要求缴存职工提供复印件或原件业务类型还略有差异,我们也将督促各地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这项工作,请广大缴存职工在办理业务时以各地公布的取消复印件或原件业务清单为准。现将各地取消复印件或原件业务类型清单公告如下:

  一、南昌

  1、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增值税发票、房款收据、不动产证明等复印件;

  2、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购房发票、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报销证明、危房鉴定证明、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证明、拆迁安置协议、付款凭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公证书、法院判决等复印件;

  3、取消单位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社保花名册、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省直

  1、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取消提取申请审批表;

  3、取消所有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复印件。

  三、铁路

  1、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取消商业贷款按年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借款合同复印件;

  3、取消个人住房贷款还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四、九江

  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景德镇

  1、取消所有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和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取消本市内部转移业务办理要求提供转入单位盖章;

  3、取消第一次办理“按年还贷提取业务”要求提供上年度银行还贷流水;

  4、取消第二次及后续办理“按年还贷提取业务”的其它材料,仅需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

  六、萍乡

  1、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卡复印件;

  2、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退休证明;

  3、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缴存人单位审核盖章;

  4、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职工购买新房出具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预告登记证》复印件;

  5、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借款人与配偶的工资证明及单位承诺;

  6、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二手房房产评估报告。

  七、新余

  1、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取消冲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八、鹰潭

  1、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卡、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拆迁安置协议、房款收据、回迁证明、代办人身份证、退休证明、死亡证等各类复印件;

  2、取消提前结清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结婚证、结清证明复印件。

  九、赣州

  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十、宜春

  1、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单位审核盖章;

  3、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发票、婚姻关系证明等复印件;

  4、取消行政区域内转移业务办理要求转移单位盖章;

  5、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借款人与配偶工作及收入证明单位盖章;

  6、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借款人与配偶单位承诺盖章。

  十一、上饶

  1、取消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取消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存款存折复印件。

  十二、吉安

  1、取消所有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2、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收入证明;

  3、取消提取申请审批表。

  十三、抚州

  1、取消所有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和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取消除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外要求提供户口簿;

  3、取消所有业务办理过程中要求提供收入证明;

  4、取消信贷、提取申请表(单)要求单位盖章;

  5、取消单位或主管单位均在本市范围,公积金关系转移手续中转入单位的盖章;主管单位在本市范围以外的,取消转出转入单位盖章;

  6、取消第一次办理“公积金一年一次提取业务”要求提供商业银行上年度还贷流水;

  7、取消第二次办理“公积金一年一次提取业务”原来规定所须提供的其他程序、手续,仅需提供主贷人身份证和银行账户信息。

                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2018年5月24